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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体育千亿富豪被举报后:合盛硅业承认生产危化物 被剔出上证50

发布时间:2023-12-14 08:46:53 | 浏览:

  问题签署过抽屉协议,同时承认了公司存在销售危化物“水解油”的情形,与此前实名举报信中内容一致。

  但《回复公告》并未说明上述业务是否“非法”,而是强调“相关事项涉及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尚未作出最终结论”。

  对此,方红承家属提出,及罗立国终于承认了股权转让及生产“水解油”等事项,不过仍然在玩弄文字游戏,“未直接正面回答监管部门的提问”。

  南都记者则注意到,同样是在12月8日,合盛硅业和包钢股份(600010.SH)、复星医药(600196.SH)、闻泰科技(600745.SH)、中信建投(601066.SH)等四家公司一起,被剔出上证50指数名单。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涨了8.81%,但扣非净利润却出现腰斩;股价则从年初的80元/股左右,下跌至48元/股。

  一个月前,合盛硅业前总经理家属发出一份名为《实名举报浙江千亿富豪罗立国:以搬迁上市企业要挟市领导干预司法、陷害忠良》(下称《举报信》),指控公司及董事长罗立国未履行相关约定,同时在案件一审败诉后,以搬离公司为由,要挟地方领导出面干预,后方红承被公安机关带走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其一,《回复公告》表示,2015年9月,合盛硅业筹备上市期间,通过宁波英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英融”)等三家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引入员工持股,向包括方红承在内的57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后来,宁波英融因认为方红承违反了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基本条件,不符合享受激励的前提,不应予以兑现,被后者告上法庭,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宁波英融在将方红承所获激励股权出售后向其支付对应资金,并支付对应股票分红。

  宁波英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9日,在方红承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并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情况下,就上述案件做出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的同时,驳回了方红承的起诉,并表示“若经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本案确属民事纠纷的,方红承可另行主张权利。”

  其二,合盛硅业承认,2017年,罗立国为了鼓励方红承能够长期服务公司,与方红承签署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新疆启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启远”)所持有的合盛硅业126.11万股的股权以每股3.17元转让给方红承,条件为方红承服务于罗立国实际控制的公司至少五年,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等。

  后由于方红承协议签订后不足两年便从公司离职,罗立国认为方红承存在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不满足激励条件,仅兑现了26.11万股,双方对此产生分歧。

  根据杭州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定方红承享有40%的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同时支付相关分红款。但罗立国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南都记者注意到,罗立国与方红承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在合盛硅业完成IPO之前,且在后者2017年10月发布的《招股书明书》等文件中并未披露。

  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的,应当在提交申请前依法解除,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值得一提的是,《回复公告》强调,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实际出资”并非“是否构成股权代持”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就曾撰文分析,虽然《公司法解释三》使用了“实际出资人”这一概念,但隐名股东与实际出资的人两者并不等同。综合学者的观点,隐名股东应指,依照股权代持合意,非公司登记股东但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人。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齐精智同样在文章中指出,“实际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与名义股东之间仍然构成股权代持。股权转让后不进行股权变更登记仍在转让方名下的,也形成代持股关系。”

  实际上,罗立国、方红承如今已经就合盛硅业股权发生纠纷。当然,最终如何认定还有待上交所的处理结果。

  方红承与合盛硅业、罗立国争议的另一个交点在于“水解油”,这也是方红承被带走的直接原因。

  2022年11月22日,合盛硅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据方红承一方描述,2011年,合盛硅业急需进行技术改造、降低成本,方红承列出了8个当时违规新建、改建的项目,“水解油”便是其中之一。“水解油”是合盛硅业自己的命名,是低沸物和水反应转化成的一种腐蚀性较小、成分复杂、易燃易爆的油状危险化学品,而“水解油”的处置,由方红承弟弟方红兴负责。

  《举报信》及相关材料则提出,方红承对“水解油”的生产、销售只是遵照罗立国及其他公司高层的决策执行,不是个人谋利行为。“水解油”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合法、不合规,本身不会为合盛硅业带来任何合法利益。

  并且,合盛硅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副产物“低沸物”主要成分是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应当焚烧处置或者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合盛公司未经政府依法审批擅自上马设备非法处置,将低沸物加工为“水解油”并对外非法销售。正是“罗立国决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及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罪”。

  2023年11月13日,合盛硅业曾经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旗下嘉兴子公司已经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包括低沸油;泸州子公司已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包括含氢硅油。

  举报人一方提出质疑,“事实上,合盛硅业嘉兴公司在2022年之前一直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并公开喊话:“请问合盛硅业及罗立国董事长,你们是什么时候办理的登记?敢不敢把登记证书向公众公示?”

  在新的《回复公告》中,合盛硅业进一步明确表示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了“水解油”相关业务收入,并强调“水解油”相关事项涉及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尚未作出最终结论。但仍未表示上述登记是何时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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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举报人回应称,合盛硅业在回复当中,仍然未直接正面回答监管部门的提问,也即未回答“是否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但显然,无论如何抹黑方红承兄弟,也改变不了合盛硅业多年来违反安全、环保要求,违法生产“水解油”的事实。

  合盛硅业主营业务为工业硅、有机硅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下游主要应用在光伏、新能源等领域。

  2021年,受光伏行业爆发影响,硅材料需求大幅攀升,叠加电力紧缺因素,相关产品单价迅速推高。国信期货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工业硅价格整体在12000-14000元/吨平稳运行,进入8月后,工业硅价格在短期内进入大起大落的异常行情,并创出接近60000元/吨的历史新高。

  得益于此,合盛硅业业绩大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7.99%,至213.43亿元,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507%,至81.75亿元。

  不过,随着行业产能迅速跟进,供需关系逐渐平衡甚至出现反转,不到一年时间,工业硅价格便迅速回落至20000元/吨左右,2023年以来,更是继续探低近12000元/吨。

  如此背景下,合盛硅业利润迅速收窄。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56亿元,同比增长10.62%;实现扣非净利润50.55亿元,同比下降38.24%。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198.86亿元,同比增长8.81%扣非净利润为19.36亿元,同比下降57.38%,增收不增利趋势进一步放大。

  为了扭转局面,合盛硅业试图通过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光伏组件领域,以达到补足产业链,将更多利润留在自己手中的目的。只是,光伏行业目前同样处于激烈竞争状态,想要分一杯羹并非易事。

  与利润一同大跌的还有股价。2021年9月,硅价暴涨下,合盛硅业股价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上涨了近5倍,达到257.41元/股的历史高点,之后便一路下跌,如今仅约48元/股,跌幅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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